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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看一本小說,魯西狄的"憤怒",讀的時候大部分都是幾頁幾頁跳著看,因為文中不斷離題的描述,像不斷叉開的分枝,遠遠看過去是茂密的樹木,但是企圖靠近去理解所有的來龍去脈,會像是一件自找苦吃的事。反正他下筆時魔幻的筆調,就用魔幻要開花的腦筋去理解。「憤怒」這個祕密,直到我二十五歲,才知道它有如魔戒般的威力。換一個說法,二十五歲之前我幾乎都不生氣,除了小時候爸媽常吵架,讓我希望自己在長大後有祥和的環境外,另外也是因為小時候上教會做禮拜的關係,被牧師教會忍讓的性格。而忍讓的性格,往往就會變成一種遺世的態度,講難聽點,就是不斷的逃。

在愛情的關係中,不斷的忍讓求全,逃避衝突最後的下場,是讓自己變得毫無容身之地。你覺得你對她好,但最後她跟你分手的原因,是她想要個有肩膀、主見的男人。求仁的仁,要怪就怪自己為何不生氣?想當好人,自然得承受悲劇、淒美的下場。反正都是要死的,不如當個壞人,好好大幹一場。

展現「憤怒」的態度,首先會得到一種被尊重,不管是對方厭惡你;或是畏懼你,至少他先會張開耳朵,好好聽怎麼回事。藉由「憤怒」我們在面目模糊的人群中可以被辨識,有一種被注目後的存在感。

「憤怒」之後,一種力量碰撞後的火花,人生太無聊,我們又不甘寂寞,喜歡讓心靈不斷運動,衝突之後和解,和解之後再衝突。相互折磨又相互慰藉的過程,昨天晚上在電視看電影「我的野蠻女友」,這片子得到許多年輕少女的青睞,評斷男主角愛的深淺,彷彿就看他承受女主角憤怒的極限。沒錯!在極限中,我們藉由男主角的卑微,看到一種讓愛情變得偉大的方式。另外,女主角思念死去的男友,變態的忍受長久孤獨的態度也是。

所以,我怎麼還能天真的期待世界和平呢?尤其在這個你我差異越來越小的世界,大家一起等同樣的紅綠燈,看同樣的電視節目,讀同樣的暢銷書,聽一樣的流行音樂,我們的憤怒卻越來越多,因為藉著憤怒才可以讓我們看到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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